根据教学计划安排与学籍管理规定,现将本学期补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公共课补考安排:
公共课补考集中在3月14-15日两天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专业课补考安排
详见附件
三、补考要求
1.上学期开设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或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须携带学生证或一卡通、身份证,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补考,因故未按时参加本次补考的,后果自负。
2.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上学期期末考试中违纪、作弊、缺考学生不得参加本次补考。如果参加补考,补考成绩不予认可。
3.补考结束,任课教师须于3月20日前将补考成绩录入教务系统,纸质版补考成绩单报办公室颜陶老师存档。
4.各班班主任负责通知、提醒应补考学生按时参加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