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关于做好2018 年度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杨职院发〔2019〕2 号)精神及学院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的规定,现就做好2018 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分院成立职工年度考核组,在学院职工年度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依据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动工分院所属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包括宣传动员、考核评价、等次确定、考核结果反馈以及对职工异议的复评、复核工作。
组 长:王秉信
副组长:张振仓
成 员:闫红军 刘 博 薛增迪 周庆安 田万强
高 睿 吴礼平 马乃祥 郝春燕
二、考核组织与优秀指标分配
组别 |
参与考核人员 |
负责人 |
优秀指标 |
备注 |
第一小组 (13人) |
沈文正 杨慧萍 郭欣怡 薛增迪 高 睿 郝春燕 白 军 张 曼 吴礼平 庄向婷 罗 艳 仇薪鑫 孔学礼 |
薛增迪 吴礼平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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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小组 (13人) |
李云甫 周庆安 牛华锋 任建存 杜 娟 田万强 董 滢 李 晶 李 龙 侯金星 马乃祥 李方舟 景若曦 |
周庆安 田万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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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小组 (15人) |
王拴平 张君慧 张 鹏 张峰华 田格如 李 娟 李文凤 刘 芳 闫 莉 聂朝娟 戴胜儒 高 敏 高 乐 闫红军 刘 博 |
闫红军 刘 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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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内容、原则、方法、时间安排
1.考核内容
教职工个人对照分院年度工作计划和本人岗位职责,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人事代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考核原则与依据
考核工作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以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聘用合同、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及个人年度工作计划为依据。
3.考核方法
年度考核实行领导考核与职工评议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态度相结合的方法。平时考核随时进行。定量考核适时参考内部质量监控平台的监测数据,由被考核人对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记实,部门负责人进行不定期检查,年度考核应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4.时间安排
(1)1 月7 日至9 日:分院组织召开职工大会,动员、安排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2)1 月10 日至12日:个人总结全年工作,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各小组负责人组织本小组参与考核人员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提出考核初步意见,在考核登记表“部门主管领导评鉴意见”栏填写考核评议意见,报分院办公室。
(3)1 月13日至15 日:分院考核组召开全体成员会,审核各小组考核等次,在考核登记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栏填写考核等次意见,将考核结果汇总表连同考核登记表报院职工年度考核办公室。
(4)1 月16 日至18 日:院职工年度考核委员会审核、汇总登记。
四、考核的要求及说明
1.各小组应认真学习考核文件,严格按文件所规定的程序、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度考核工作。
2.各小组负责人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正确对待领导和群众的评价,使年度考核工作切实起到调动职工积极性的作用。
3.各小组一定要严格标准,实事求是,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将真正符合优秀条件的同志评选出来,彻底克服“轮流照顾”的不良倾向。
4.各小组在评定所属职工优秀等次人数时,一定要在本组规定的指标范围内,凡超指标上报和审核手续不完善者,要退回重评。
5.本年度新进教职工参加本部门年度工作总结评议活动,但不确定考核等次,其考核按新进人员转正定级要求进行。